酒類產業行銷自律規範
前言
本文以歐洲理性飲酒論壇(European Forum of Responsible Drinking)的商業行銷準則為基礎,並為促進臺灣酒類飲料產業邁向更高標準而編撰,在國家相關的法律或規範下,積極落實更具企業社會責任的商業行為。
目的
負責任的酒類促銷行為,對酒類業者與社會整體的利益是息息相關的。在本地行銷及生產的酒精飲料產品包括啤酒、威士忌、葡萄酒、烈酒,和所有其他含酒精的飲料,都應以負責任的態度與符合國家法律的規定,在購買年齡的要求-只銷售給18歲以上人士。此行銷準則適用於酒類業者所有的商業行銷方式,確保業者不會以不負責任的促銷手法與行銷方式,來鼓勵消費者任何不負責任的飲酒行為與態度飲用。